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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“小广告”上的信息
“顺藤摸瓜”找到当事人
除了批评教育,还得处以行政处罚
近日,
行政执法大队处理了
一起地铁内影响乘车秩序的事件。

大队接报称,11号线科技大学站站台,有推销人员向地铁员工以及乘客发放小广告,影响乘车秩序和出行体验。根据广告信息,执法队员找到涉事当事人,在确认了当事人推销行为后,执法人员依据《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》相关规定,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给予了50元的行政处罚。

站内推销不仅会耽误乘客宝贵的时间,一些内容较为低俗的小广告还会令乘客感到反感。在地铁车站及车厢内,均张贴了《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》及《青岛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》,同时循环播放文明乘车提示语音。行政执法人员、巡车保安人员会不定时进行巡查,维护地铁运营秩序,保障市民享受有序的乘车环境。如乘车过程中发现不文明行为,乘客可告知车站工作人员或拨打55770000,将及时进行处理。
在此,向广大乘客发出倡议,乘坐地铁请自觉遵守《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》《青岛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》规定,自觉维护安全、文明、和谐的乘车秩序,携手创建国家文明典范城市。



